PRODUCT CLASSIFICATION
食品灰分测定马弗炉执行标准
食品灰分测定方法【GB/T 5009.4-1985】
1,取大小适宜的瓷坩埚置高温炉中,在600℃下灼烧0.5h,冷至200℃以下后,取出,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温,精密称量,并重复灼烧至恒量(M2)
2,食品灰分测定马弗炉加入2~3g固体样品或5~10g液体样品后,精密称量。(M3)
食品灰分测定马弗炉液体样品须先在沸水浴上蒸干。固体或蒸干后的样品,先以小火加热使样品充分炭化至无烟,然后置BZH-4-10灰分测定马弗炉中,在550~600℃灼烧至无炭粒,即灰化*。冷至200℃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,称量。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.5mg为恒量。(M1)
计算式中:X--样品中灰分的含量
m1--坩埚和灰分的质量
m2--坩埚的质量
m3--坩埚和样品的质量
食品灰分测定马弗炉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提出,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。
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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